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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商标注册防欺诈指南

作者:榆林昌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11 08:48:09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应该在驳回后以书面方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局是一个国家行政单位。商标驳回通知通常以信函和通知的形式发送给原商标代理机构,不会以任何口头形式通知。因此,如果你接到类似的电话,不要相信。请记住,商标拒绝必须基于国家商标局的拒绝文件。据商标注册公司小编统计,通常情况下,以打电话的方式通知你商标被驳回的人,一般会以这几种身份为借口:1、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局直属单位的从业人员;2、其他商标注册代理机构;3、委托代理机构的负责人。

榆林商标注册防欺诈指南

1、查找商标局官方文件首先,商标审查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无论商标是否通过审查,都将以商标局的名义向原商标代理机构出具官方文件,而不是通过电话通知。因此,任何“从商标局或相关单位”通过电话通知的人肯定是一个骗子。其次,即使商标被驳回,专业机构在收到商标局正式发布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后,将了解驳回商标的理由,迅速做出专业分析、对策和建议,然后通知申请人,告知他们是否有必要进行驳回复审,以及驳回复审的要点和要点。

2、不信任所谓的“内部关系”商标局和业务评委一再声明,该机构中没有任何组织或人员被授权从事商标业务。然而,这些声称在电话上有“内部关系”和“特殊渠道”的组织中的大多数,使用一些分析软件来简单地判断拒绝的可能性,然后依次打电话。至于商标是否真的被拒绝,这只能是一个概率问题。一旦最终商标被拒绝,申请人可能会被骗以“涵盖”和“保证”的名义审查拒绝。处理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是不要盲目相信。首先,询问商标被拒绝的原因、他们知道信息的渠道、另一方的名称以及他们所属组织的名称,然后与他们的商标代理机构确认并告知他们他们知道的关于另一方的信息。

3.商标拒绝并不意味着商标过程的结束商标拒绝并不意味着商标过程的结束,也不意味着商标申请失败。商标拒绝审查只是商标注册流程的一部分。《商标法》规定申请一个人可以在收到拒绝通知申请后15天内向商标局提交复审。通过代理机构的专业分析,积极提供相应的证据,商标驳回审查仍然具有较高的成功率。即使商标驳回审查不成功,申请人们仍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争取。

此外,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是有限的,复审的最佳时间将被非专业组织所失去,这很可能导致商标被取消。因此,无论是驳回审查还是行政诉讼,都是一项严谨的法律工作,专业、负责的机构是成功的关键。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10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以前是期满前6个月,现在更改为12个月);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仍可进行申请商标续展。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商标局依法注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一个使用多年的商标,对于注册人来说是一笔无形资产,在注册有效期满时,应当及时办理申请续展的手续。

一、两种办理途径:1、委托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商标续展的书件格式1、申请续展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本);3、《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4、《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式两份。

三、办理商标续展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三)根据国家商标局审查进度分析,整个流程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需要保存好所有专利申请的材料底稿、收据。申请后地址、名称等变更,应及时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缴费,从申请开始到专利权终止,要办理多次缴费手续。在专利授权申请之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办理等级手续是,除了缴纳专利登记费用之外,还需要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费用,而且专利权人自专利授权的年度开始到专利保护期届满专利权终止之后,每一年都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缴纳一定的费用。

凡提出发明专利用请的,自申请日起3年之内,随时可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请求书一式两份,并缴纳审查费。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邮寄给中国专利局或上海分局及沈阳、济南、长沙、南京、成都各代办处。邮件必须寄挂号并保存好收据,邮件上标明"专利申请"或写"中国专利局审查一处收"。

申请日对申请人来说是至关重要。它确定了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也确定了审查程序中现有技术的范围,同时也是今后一系列有关期限的起点,如计算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日期、计算专利权日期等。

如递交的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解释,实际并没交上附图,专利局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交图日为新申请日,原申请日作废。如以补正方式说明取消附图,则保持原申请日,此外,原申请发明专利,后要求变更为实用新型,原申请日则撤销,以后递交的日期为新申请日。

由于更改后的内容是不能同时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申请成功之后的专利录著如果有需要更改的应该及时去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更改专利,或者自己去中国专利局办理相关手续。

商标注册成功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因为对大多数客户来说,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使用。正确使用是商标受到保护的前提。最近听闻一些关于错误使用商标造成商标被撤销的事件,觉得很有必要总结一下正确使用商标的要点。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而不以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即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有时注册人为了美观或其他原因,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在实践中还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细微的改动如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线条,都是允许的。但如果文字或图形改动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外观形象,就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不算正确使用。

当商标的使用人与商标注册、备案事项不同时,不算正确使用。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时,或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见的企业更名、搬迁和商标交易的情况以外,企业的分立、合并、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变更。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时常会记得备案,但是常见的错误是:商标a的注册人是母公司A,A的某商品由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B生产,使用商标a的商品上标示的生产厂家是B,商标a的使用人与在商标局注册或备案的事项不符,不是正确使用。

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会有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对那些已经递交了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或是由于某种原因一时难以获准注册的商标来说,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TM”也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方法。虽然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得到承认,但TM还是表达了企业宣传商标、表明商标的努力,在发生争议时,对主张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权利,或主张自己在先使用商标的权利,或许会有不少帮助。

但对于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或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标明注册标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商标注册人在新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带有注册标记的商标时,需要谨慎注意新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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