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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申请专利的相关规范

作者:榆林昌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8 08:41:39

可以,商标并不是一定要注册登记,但只有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商标法》更多的保护。对于未注册的商标,实践中,发生的侵权事件是比较多的。如果未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标称为“注册商标”,或者使用注册标记,既损害了商标管理的秩序,同时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属于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区别

1、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用规定。

2、未注册商标人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5、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者地址。

6、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

禁止规定

按照《商标法》,使用末注册商标主要应遵循如下规定:

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使用人在未经商标主管机关予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加(注)或(R)注册标记的行为。冒充注册商标行为,除了表现为在未注册也未申请注册的商标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外,还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虽已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在未核准之前就加注了“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榆林商标注册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标明注册标记的;注册商标因未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手续而被注销后,或注册商标因违法使用而被撤销后。仍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的。

商品不得欺骗消费者

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是我国《商标法》一个特点,表明我们在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同时,把维护消费者利益放在重要地位。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要求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样也要求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对违反商品质量规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对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和商标注册人的处罚适用同一条款,一视同仁。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在执行这项法律规定时,其工作的范围主要在商品流通领域中进行,而生产环节中发生的商品质量问题,按照执法分工,主要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来负责查处。对于流通领域中出现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取得国家有关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证明后,再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来处理。

商标法

不得违反禁用《商标法条款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范围: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专用权

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得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这是未注册商标使用的基本前提。对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是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故意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未注册商标,这是故意侵权行为;但还有不少确属由于客观上两个商标无意冲突,构成相同或近似,这属于过失侵权行为。在未注册商标管理工作中,对于前一种故意侵权行为,必须从重处罚;对于后一种过失侵权行为,则应酌情从轻处理,以达到制止使用目的即可。这样做,既达到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的目的,又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考虑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1.对运用注册商标的办理

运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动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期限改正或许吊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许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接连3年停止运用的。

对商标局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由商标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2.监督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

运用注册商标,其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诈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别离不一样状况,责令期限改正,并能够予以通报或许处以罚款,或许由商标局吊销其注册商标。

3.对被吊销或许刊出的商标的办理

注册商标被吊销的或许期满不再续展的,自吊销或许刊出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榆林商标注册请求,不予核准。

4.对有必要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的办理

对依照国家规定有必要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未请求注册而在商场出售的,由地方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期限请求注册,能够并处罚款。

1、注册商标规范使用条件:

第一,商标使用的主体必须合法;

第二,使用的商标必须合法;

第三,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和范围必须合法。任何要素的缺乏都构成了商标使用的非标准性。

2、未注册商标的标准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主要是指实际使用的商标必须合法,即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止规定,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将构成不规范使用。

3、商标使用不规范的性质:商标使用不规范,违反了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也违背了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商标的非标准使用不仅包括一般的非标准使用,还包括严重的非标准使用,即商标侵权。

4、注册商标的非规范使用类型:

(1)使用商标的主体是违法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企业分立、合并、变更、更名时,其商标权主体相应变更,但未办理商标转让、更名,即商标权主体“不得变更”。

二、企业的形式没有改变,但却自行改变了榆林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即商标权主体“变更不当”。

三、将注册商标转让他人,以他人名义使用。

(2)使用的商标是非法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组合,但仍在注册商标上标注的。

二、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原注册人未申请续展,仍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并予以标识。

三、广告中商标使用不当。例如,在广告语言中,利用他人的商标来提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利用自己的商标来贬低他人的商标。

四、具有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了具有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或是具有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了注册商标与纯视觉意义,造成消费者对注册商标的误认。

五、合并商标的使用不规范。商标合并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行为。

(3)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和范围是违法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在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以外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使用注册商标。

二、擅自变更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不清的。

(4)非法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类型:

一、在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或相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组合。

二、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声誉的注册商标。

三、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的一部分。

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

五、申请将一个商业名称注册为另一个人的商业名称并强调该商业名称的使用的行为。

(5)商标使用不规范的后果和责任:一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二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三是构成商标侵权。在法律责任方面,从轻者将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情节严重者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您的商标在对方商标申请日之前使用的证据。证据上必须能够显示在对方注册之前使用的时间。在对方注册之前使用的时间。企业的商标被抢注后,怎样收集有利的证据呢?小编认为应该用下面的办法:

(1)对方商标所有人是否和您有某种经济利益关系,比如商业往来,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可以通过某种方式知晓您的商标及经营范围的证据。注意最好不要是泛泛的,比如其可能在我的淘宝店里买过东西这种,这样很难被商标局或商评委认可。

(2)您的商标在对方商标申请日之前使用的证据。证据上必须能够显示在对方注册之前使用的时间。在对方注册之前使用的时间。

(3)您具有其他有关该商标的权利的证据,比如该商标是一个图形商标,而您具有其著作权,并且著作权最好能有登记证书;如果文字商标,您具有商号权、姓名权,等等。

(4)知名度的证据,能够证明您这个商标已经在市场上具有了很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主要以广告为主。鉴于当今创业很多都是互联网的相关行业,后台的数据流量也可以,但一定要有时间,最好是在对方商标申请日之前的知名度证据。

(5)能证明对方具有恶意抢注的证据。这类证据需要能够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首先,对方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其次,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最后,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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