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榆林昌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吴堡企业申请专利的流程

吴堡企业申请专利的流程

作者:榆林昌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3 08:33:13

大家都知道申请注册商标是有风险的,没有绝对100%通过的概念,而经商标局审查后申请商标时违反了榆林商标注册法规的,商标局会不予注册,也就是商标驳回。由于商标局审查员主观判断及专业知识等限制因素,其实每个商标申请的审查是通过独立的审查员完成,每个审查员的知识面、阅历情况、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各种差异,因此其审查结果必然有所不同,甚至类似的商标申请可以得到不同的处理结果。因此法律赋予申请人一次自辩的机会。申请人如遇商标被驳回之情形,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在15天的期限委托代理机构提出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驳回的原因通常就是一下五大类:

1.他人注册在先商标局在审查时,会跟商标局的数据库进行对比,如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别的商标已经被注册了,商标局会予以驳回处理。

2.商标近似在文字字形、读音、整体结构、图形结构容易令公众产生混淆的,会被认为与他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形容性词语行业内通用的词语以及描述产品特征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比如:商标、啤酒等这类。

4.商标过于简单,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显著特性,没有可识别性,如简单的线条和普通的几何图形。

5.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和文字包括国家名称、国旗和地名在内的若干种不允许使用的标志和文字,不予注册。商标驳回的原因基本就是这五大类了,要想在商标注册中规避这些问题,最好是在商标查询的阶段找到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咨询一下,这样将减少大家发费不必要的资金,及劳动成本。也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现在我们国家申请专利最多的就是实用新型专利,何为实用新型专利呢?所谓的实用新型专利代理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下面来了解下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1、请求书。请求书应当写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说明书应当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4、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发明专利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发明,其实发明专利也有低价值的专利,所以专利申请重要看的是技术而非类型,实用新型专利发挥的用处可以集中体现在实用这两个字上,因此实用才是真材实料,面向市场。

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时间、花费的金钱都基本一致,实用新型专利容易申请,授权时间段,不像发明专利一样但是如何做好实用新申请,这就需要避免专利被无效掉风险了。代理机构申请会将专利进行专业检索和专业的专利撰写实施专利申请,这样极大程度提升了实用新型专利的代理。

一、商标查询系统:(1)国家商标局官方商标查询网站:中国商标网内有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等内容,一般商标申请前做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申请后做商标综合或状态查询。不过这个网站经常打不开,能打开并能顺利查询,那您是运气爆棚了!(请注意网站右侧说明)(2)商标代理机构内网商标查询:泰斗知识产权内网商标查询系统,选用的是白兔商标查询系统。本查询系统是局域网结构,无法提供给您使用,就是我们自己,在办公室外都无法使用。(3)手机查询软件:白兔以及其他互联网公司也推出了手机端的商标查询APP软件,不过大多操作起来非常不便,并且查询结果相当不准,貌似只能查到相同在先商标,近似在先商标基本检索不出来,所以,如果做商标近似查询,还是手机端、电脑端都查一下。

二、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榆林商标注册申请前必经的、万分重要的环节,查询结果的准确度关系到商标注册申请最终能否顺利通过国家商标局审查,因此,作为一个专业的、负责任的商标代理人来说,必须给出相对精准的查询结论供申请人参照,既要让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尽量通过,也要让申请人不错过本可以通过的商标,而要得出相对精准的商标查询结论,必须具备以下知识经验:1、熟知国家商标局商标审查标准(A4纸几百页内容);2、熟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理规则(A4纸几百页内容);3、熟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商标案件审判案例及精神(每年好多案例);4、亲眼见过或亲身经历众多商标驳回案例,实时把握国家商标局审查员审查松紧程度及最新动向。

上述知识和经验您可能比较欠缺,也似无必要花太多时间研究学习。所以,如果要进行商标查询,还是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吧,您只要告诉我们您的商标名称及拟注册商品或服务项目即可,我们会为您制作商标查询报告告诉您结论,您只需根据结论做决定就好了,省下的时间,您可以做些您更擅长的事情!

依据《商标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作为财产客体的注册商标的性质应做如下理解:

(1)注册商标属非土地财产。

(2)注册商标可通过转让、遗嘱处置或法律的实施而传转,方式如同传转其他非土地财产一样,并可独立地如此传转或在与任何业务的商誉有关连的情况下如此传转。

(3)就某些货品或服务而进行榆林商标注册的注册商标的转让或其他传转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只限于就该等货品或服务中的某部分(而非全部)货品或服务而适用或就该商标的特定方式的使用或在特定地区的使用而适用。

(4)注册商标的转让或与注册商标有关的允许,须以书面做出并由转让人或由他人代其签署或由遗产代理人或由他人代其签署,否则即属无效。

(5)如转让人或遗产代理人属法团,则第(4)款关于转让或允许须经签署的规定可藉盖上该法团的印章而得以符合。

(6)本条适用于以抵押方式作出的转让,一如本条就任何其他转让而适用。

(7)注册商标可作为押记的标的,方式如同其他非土地财产作为押记的标的一样。

(8)本条例不得解释为影响作为任何业务的商誉一部分的未经商标注册的商标的转让或其他传转。


 

版权所有:榆林昌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