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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商标变更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榆林昌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3 08:50:46

榆林商标注册目前在市场上受青睐度可是很高的,一定程度上为了确保其申请成功率,所以大部分人都会直接找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毕竟代理机构从资质方面和办理业务方面来考虑,综合来说都是做的比较到位的,那么对于企业而言、企业应该如何确定其申请成功率,不然说的天花乱坠最终事情没有办成,岂不是太得不偿失了,所以找商标代理公司的时候还是要认准相关的资质,进行综合考量这样才能为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貌似从字面意思来看商标已提交即可,但是殊不知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事情未必像大家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真正的事实是——自己去申请商标和商标代理机构去申请商标差距还是非常大的差别,需要了解的是只需要在商标注册受理窗口缴纳新申请的官费600元,代理费就可以完全节省下来了,但是申请人自主办理的坏处却是成倍存在的。

①申请前不能进行商标查询因为受理处只提供申请受理服务,目前是不会帮申请人进行商标查询检索的,虽然在受理处的大厅会有分类表和电脑,供申请人进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但事实上很多申请人并不了解商品/服务选项分类表,也不会使用中国商标网进行商标查询,毕竟没有人家专业的代理人员做的到位,这样就可能出现自己没有查询到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册在先就匆忙提交了自己的商标申请,要知道很多商标被驳回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导致的。

②资料准备不全,随时有可能被驳回由于商标申请提交的身份证明、标样材料是有严格要求的,申请人自主办理就可能出现不知道提交什么材料而下发材料补正通知的情况,这样不仅还要二次耗费大量的精力去处理,也延误了商标申请的宝贵时间。

③商标申请缺乏规划性商标是按照商品/服务类别进行注册的,而一般人约定俗成的观念中认为肯定分在同一个类别的商品,在国际商标分类表中却并没有分在同一个类别下面!欠缺商标知识的申请人,就很容易发生注册不完善、应该注册的类别没有注册、导致保护力度不够的惨剧。

④不能及时接收官方文件由于商标受理处不提供商标的后续维护服务,申请提交后,所有的后续文件都是直接下发给申请人而如果在申请时地址有填写错误,或者在商标注册所需的漫长时间内发生了地址变动,极有可能就接收不到商标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同时轻则接收不到受理通知或注册证书,重则一旦出现补正、被驳回等情况时因为不能及时处理而导致商标根本无法获权,尤其在这个时候如果选择的是代理机构代理申请虽然需要支付代理费,且各个公司的代理费价格不一,目前市场上的商标价格基本在800-1200之间,找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话可以省去中间的诸多烦恼。

①找商标代理机构方便快捷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签订好协议以后,商标后续的材料都是由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人只需要耐心等待商标进展即可,为申请人省下了极大的时间和精力。

②找商标代理机构成功率更有保障商标的查询是商标申请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代理机构的专业将会直接体现在此!专业的商标顾问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尤其是在前期咨询时,商标顾问就会进行对商标的查询,查询后告知客户成功率,再给到合理的建议,同时,商务人员的诚信也对商标申请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不能申请的商标告知你能申请,将直接影响商标的成功率。

③专业的商标注册规划一个专业的代理机构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而制定出合理的知识产权规划,这也体现了跟自主办理的差别。因为个人缺乏商标注册经验,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行业经验,为客户合理的建议商标保护。

④后期的商标专业维护委托代理公司申请,后续所有的材料都会下发到代理公司,同时这种情况下在由代理公司的人员安排邮寄,这样就不会因为申请人地址变动,从而收不到相关文件,导致商标申请出现状况,根据这种情况总得来说,自主办理商标申请虽然省了点小钱,但是容易出现诸如不会查询、不会判标、资料不全、官文接受困难等等状况,最后损失的是大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规定,针对授权后(不含授权当年)各年度年费及年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1.年费的减缓待遇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交纳年费。例如:授权日在第三个专利年度内生效,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第六年起应按全额缴纳年费。

2.单元格中的数据内容

年费滞纳金一行的单元格中数据,是相应时段的滞纳金数额。其余三行的单元格中数据,分别是全额或减缓后年费与相应时段年费滞纳金的合计金额。

3.年费滞纳金的时段

年费滞纳金时段依据下列原则计算(全额年费X各相应时段的百分比):

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一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不缴纳滞纳金。

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过期后第二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二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三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三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四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四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五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五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六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六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4.缴费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限期届满日。

5.年费滞纳金缴费数额的计算规定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年费滞纳金不足,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的缴费时段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年费滞纳金。

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6日至6月5日,滞纳金应为30元,但缴费人仅缴纳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在滞纳金时段的标准10%缴纳,滞纳金应为60元。

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金额的25%缴纳。

申请专利的好处无需再说,但你可知道在专利被授权以前,专利申请权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转让的权利?同样可以帮你赚取经济利益!那么专利申请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呢?转让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今天小知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也许你已经听得晕头转向,接下来就结合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A和B双方约定,B将其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给A,由A自主办理专利申请,B放弃专利申请权;A支付给B专利申请权转让费20万元,其中,合同签约后预付10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10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A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A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B无权再要求A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风险。合同签订后,A分两次支付给B转让费15万元,但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公证手续。B认为A未按约支付转让费,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后来,B申请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告。据此,A向法院起诉,要求B返还转让费15万元,并赔偿违约金3万元。

在上述案例中,A和B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未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市民开办公司需要申请一个注册商标,想知道哪些文字或图形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就此,我们咨询了商标公司,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第八条规定:“商标不能使用下列文字或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此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目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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